技术转让的机关
“那是一场艰难的谈判。他们中方想要的是得到全部的技术,而我们所想的则是保住我们投入巨大财力开发出来的这些技术。”上个月刚刚退休的通用电气公司全球销售总裁德尔伯特·威廉姆森说起了2002年在中国的一次投标谈判。
当时中国邀请了通用电气、三菱重工、西门子等跨国公司投标总价值数十亿美元的采购合同——向6家地区性公用事业公司提供23台发电轮机。那时国家计划委员会明确提出,中标的前提条件之一是:与中国国有电力公司成立合资公司并转让技术。具体到与通用电气的谈判,中方要求通用电气向新合作伙伴转让其投入5亿多美元开发出来的尖端“9F”涡轮机技术和制造工艺。
通用电气在轮机技术方面一直领先,它的涡轮机技术是由其飞机发动机部门、动力系统部门和美国能源部共同开发的。
尽管威廉姆森很不情愿,但他几乎别无选择。这样一个诱人的蛋糕,你不吃就会被竞争对手抢去。
后来,威廉姆森和两家中国国有企业(哈尔滨动力设备公司和沈阳黎明航空发动机制造公司)的谈判代表谈了3个月、换了6个谈判地点才最终达成协议。2003年3月,通用电气赢得了13台高级9F燃气轮机、价值9亿美元的大订单。按照合同,通用电气同意让哈尔滨动力设备公司装配这批燃气轮机。此外该轮机上不太复杂的零部件大多也由该公司生产。同时,通用电气还与沈阳黎明航空发动机制造公司组建了合资公司,并将向该合作伙伴转让发动机燃烧系统的技术,包括关键的冷却系统的技术图纸和旋转片采用的先进的冶金技术。
在这次竞标中,三菱重工也获得了10台订单。遵照合同,三菱重工同意与中国合作伙伴有关分享技术。
但是,即使在中国的强烈要求下,最核心的技术仍然保留在通用电气手中,包括冷却系统的设计、第一排旋转片以及这些旋转片热保护层方面的技术均没有转让。这是因为美国国家贸易法规禁止美国公司出口某些关键技术。没转让成的这些技术还可以应用于飞机发动机的制造,因此属于这些禁止出口的关键技术之列。在这一法规保护下,美国也一直禁止英特尔公司在中国建立一个生产具有最高技术含量的晶圆工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