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实中常见的销售人员业绩贡献的分布尤为符合“80/20法则”描述的情况。仔细分析,却发现这是“马太效应”的结果,根本无须人为刻意调控。例如:某汽车销售公司的老总在谈及此事,发现实际上成功的销售人员得到了更多的内部支持机会,这就是每当有新客户找到公司老总、副总或其他非销售人员,表示了自己准备购车的愿望时,他们往往倾向于将新客户介绍给优秀业务员,这在无形中却增加了他们的锻炼机会,使其成为关键的20%。从公司的角度看,这实际上是一种长短期权衡选择,它以牺牲普通业务员长期锻炼机会为代价,换取公司短期销售成功率的提升!另外,考虑到人与人之间的关键与非关键差距的存在,才有可能产生心理动力,一旦公司只留下其中的关键业务员,而将其余的非关键业务员淘汰,可能会发现随着参照对象的消失,留下的20%关键业务员,在积极性、主动性、自我感觉、最终业绩等方面,均难以维持原先所能达到的水准。
根据以上讨论,关于“80/20法则”,在使用中必须注意这样两点,其一,要以符合一定的前提假设为先决条件。例如:当企业面对无知或信息不完全的情况时,通常很难确定关键环节,此时即使存在关键环节,亦只能全面试探,否则将会遗漏真正的关键工作。确定关键因素所依据的往往是某一时点、断面或过去的数据,考虑关键与非关键要素的动态变化,以这些数据指导未来调控往往不太适用。其二,将20%与80%看成是一个整体。在战场上有“一将成名万骨枯”之说,在管理中关键的20%可能是在非关键的80%滋养下才成功的。所以,更为合适的做法也许是,在重视20%关键工作的同时关注80%非关键工作,在保持关键与非关键的差异张力的前提下提升整个系统的水平,也就是从20%入手,带动其余的80%,这才是整体协同发展之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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