慎用“80/20法则”

   2023-09-13 互联网2290


  第三,假设少数关键要素与多数一般要素这两者之间互为独立不相关。事实上,在管理系统中,关键少数与一般多数之间往往存在着双向互动的相关性。因此,用对有机系统进行肢解的方式来获取所谓的关键因素,而把其余的部分均归为所谓的一般因素,这种做法非常荒谬。应该看到,伴随着肢解的进行,管理系统中原有的因素的关键与非关键的性质必将发生变化,这会破坏“80/20法则”所说的努力与结果不平衡律。更何况,如果结果不平衡是一种不可改变的自然状态,那就更不可能通过抓重点式的人为努力而使其变成平衡。

  在上述三个前提假设不符合的情形中,如果盲目使用“80/20法则”,试图据此调整工作重点,实现提高管理效率与效益之目的,其最终结果完全有可能掉进管理者自掘的陷阱之中。例如:从顾客关系管理看,如果企业历史数据表明,20%的客户提供80%的盈利,而其余80%的客户提供20%的盈利,就片面地认为从提高企业运行效率的角度考虑,只要集中精力抓住最盈利的20%客户,即使忽视其余的80%客户也无损于大局。这显然是有问题的。首先,对许多企业来说,如:饭店餐饮、旅游景点、规模经营业务等,实际上一旦失去了80%客户的人气氛围支撑,可能其余20%客户也不复存在。第二,客户的关键与非关键是动态变化的,过去的关键客户并不一定意味着是未来的关键客户,更何况这种变化可能会受到企业行为的影响,这意味着事先人为划分关键与非关键,可能反而不利于企业对于实际存在但无法识别的潜在20%关键客户的开拓。

  再例如:在一个关键与非关键因素之间存在着互动、互赖关系的复杂系统中,即使表面上也存在类似“80/20法则”所描述的现象,但却不能据此进行管理调控。在这种系统中,存在着类似交通系统的连通器原理的作用,尽管不同的道路有着不同的车流通过能力,似乎可以据此划分出关键与非关键道路,但在整个系统基本上满负荷运行的情况下,任何一个交通节点的受阻都有可能导致整个系统的瘫痪。这意味着,在这样的管理瓶颈会随机生发、迅速传递、动态蔓延的变化系统中,实际上所体现的法则是管理无小事、处处是关键,此时对企业来说关键可能是一种动态快速响应能力。此外,考虑人际互动的作用,还可发现许多“80/20法则”是人们理性选择的自然结果,它所反映的是一种“自我实现”预言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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