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对于业主制企业和合伙制企业而言,现代企业制度最大的特点就是企业所有权和经营权的分离,承担企业经营风险和取得经营收入的主要是企业的所有者——股东,而企业经营管理的职责则主要落在职业经理人员身上。这就相当于将企业家的职能分解为两部分:一部
分由股东来承担,另一部分由职业经理人来承担。实际上,我们缺少足够的证据来证明一定要将企业家的这两种职能分开,倒是最近美国安然、世通等几大公司破产以及由此被曝光的公司丑闻引发了我们对这种将两种职能过分分离的疑虑。
事实上,建立在现代企业制度上的股份公司是为了解决资本所有权分散性与生产集中性的矛盾,以及为了解决适应风险能力与经营能力分布不对称的矛盾而产生的,因此这也就出现了所有权和经营权相分离的现象,导致了\"代理成本\"。如果一个人既拥有资本又具备较强的!
直接经营企业的能力,那么,就没有必要一定要将所有权和经营权分开。也就是说,没有理由非要把自己的权力委托给他人。从这一点上看,MBO实际上是对现代企业制度过度分权所导致代理成本和道德风险过大的一种矫正。
MBO会导致\"内部人控制\"吗?
实施MBO的绝大部分内容及程序和实施一般的企业收购都是相同的,其最大的特点就是收购主体的特定性,即MBO的收购主体是以标的公司管理层为核心。这就涉及到一个\"内部人控制问题\"。
现代企业制度对管理者的约束主要包括内部约束和外部约束。内部约束是企业所有者通过法人治理结构从企业内部对管理者进行约束;外部约束则是指经理市场上的竞争以及资本市场上对本企业可能的接管、兼并性的重组。内、外两方面的约束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管理者的机会主义行为,但这种限制力度是十分有限的。MBO实现了所有权和经营权的统一,表面上看似弱化了这种约束机制,但在实际运作中,由于管理者拥有绝对比例的剩余控制权和剩余索取权,因此他会本能地强化自我约束;同时,MBO的重要参与者,银行、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它们为管理者提供债权和股权融资支持,也会对企业形成严格监督。它们会通过组建董事会要求公司提供详细的经营和财务信息,监督企业战略性的投资。由此可见,MBO并不会导致更加严重的\"内部人控制\"问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