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基金代理合作”的销售联盟模式下,四家成员银行可以共享对方的网点,扩大基金销售的市场覆盖面,在一定程度上弥补网点的劣势,提高中小银行在基金托管业务上的竞争力。
“选择招商银行作为托管银行是从最有利于基金发行的角度出发,在有利于双方业务发展的基础上所做的选择。”当记者问及选择招商银行托管是否与基金销售联盟有关时,光大保德信基金市场部负责人王健瑾回答说。
然而,把提升托管业务竞争优势的注意力放在网点上显然不是高明之举。毕竟,四大国有银行的网点资源本来就不是朝夕之功,中小银行苦心经营网点似乎有将自己的短处与大银行的长处相拼之嫌。即使将联盟中的四家银行全部营业网点相加,也只有1500个左右,甚至不如四大国有银行在某些大省的网点数。
而且,基金代销本身已经是一种普遍的做法。比如交通银行就几乎代销所有其他行托管的基金,券商相互之间也会依托自身的网络向客户发售基金。同时,上交所的“基金通”和深交所的LOF系统也已经实现了开放式基金的认购、申购、赎回。在基金销售与交易市场趋于统一的背景之下,基金销售联盟存在的价值更是一个未知数。
利益上的冲突则是基金销售联盟的又一硬伤。
“代销基金其实是一柄双刃剑。银行在赚取代销手续费的同时,也失去了一部分客户的存款。尤其是在目前代销手续费比较低的情况下,银行代销基金经常得不偿失。”徐立子说。
“尤其是货币市场基金相当于储蓄的替代品。银行代销其他行托管的货币市场基金,可以说是向对方分流自己的储蓄。除非银行对某一基金的市场需求比较有信心,否则它一般不会耗费大量人力物力去替它代销。”
如果代销其他银行托管的基金可能分流自己的储蓄或挤占其他资金,银行是否仍然会全力以赴地销售基金,就依赖利益上的权衡。如果自己托管的基金与代销基金档期上有所重合,银行该如何取舍,也是一个需要正视的问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