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好的制度也须在执行的基础上才有意义,否则就是一堆废话。事实证明,制度制定以后关键是执行,再好的制度,没有人去执行或执行力不到位也是没有用的。
管理上切忌只喊口号不做事。有的公司制度制定得比较完善,并把制度编制成册,或经常把制度性的标语贴在外面,可是在执行过程中往往就变了样,不知道这样做是给公司内部人员工时时提醒以求入人心,还是摆个样子给外人看看而已,因此,制度制定后并不等于达到了管理的目的,关键是通过制度实现有序管理,使管理有法可依,并在管理过程中不断完善相关的制度。在这样的前提下,员工会以制度为准绳保质、保量地完成工作指标,以强化各级管理人员的执行力。
安德鲁·罗文奉总统的命令将信送给加西亚,安德鲁·罗文顺利完成了这个使命,如果安德鲁·罗文不能完成任务,这个任务的价值就等于零。因此,制度的制订同样如此,如果不去执行,同样分文不值。制度本身要不折不扣地被执行,是公司正常运作的前提。制度是用来规范约束公司员工行为的工具,只有有效的制度才能保证公司的正常运行。
三国时期,诸葛亮挥泪斩马谡,杀人的权力在他手上,当然,他可以选择不斩。但是马谡还是被斩了,因为计诸葛亮认识到:马谡被斩虽然让蜀国失去一员干将,但是军法一旦被视同儿戏,所造成的后果将更恶劣。公司的制度如同诸葛亮的军法,必须被不折不扣地执行,公司的制度一旦不被重视,很可能会一步步走向失控的边缘。执行力也日渐衰微。
可以认为,公司制度能否被不折不扣地执行是公司执行力强弱的表现,反过来,公司的执行力越强公司的制度就越能被贯彻。解决这种问题可以从正反两个方面入手:一是选择其首恶,找一个能够引起他人警觉的人,杀鸡吓猴;二是树立正面的典型,通过范例告诉大家公司的意图,通常的做法是大力鼓励表彰先进等等,以期改变执行者的意识。
例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