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样对“自己人”下手
但即使这样严密的防范还是让公司蛀虫们不时有机可乘。
普纳集团法务部经理陈菲菲对《中国新时代》记者表示,绝大多数企业虽然意识到内部控制制度的重要性,但对内部控制制度也存在很多误解,有些企业对内部控制的概念非常模糊,实施起来是胡子眉毛一把抓,再加上公司治理结构上的先天不足以及组织结构和人员素质低等方面的原因,致使中国企业内部控制制度与美国等发达市场经济国家相比普遍薄弱。
很多企业家表示,在各种制度中最难实施的就是企业内部控制监管制度,因为其他制度主要是对外的,对“敌人”的,而企业内部控制监管制度是对内的,对“自己人”下手的。而且由于中国传统文化中轻制度重人情的观念,导致企业内部控制监管制度实施起来总是一团和气。由于西方社会尊重人权的概念对中国传统思想造成冲击,在企业中很多员工对“以人为本”的概念有很大误解,把人的重要性和公司制度对立起来,认为企业内部管理制度订的太多,不利于职员个性的发展和创造性的发挥。还有一部分职员甚至管理人员认为“将在外,君命有所不受”,只要能把事情做好就行,不要受制度的约束。
国内有关审计专家指出,企业内部控制制度最薄弱的环节恰恰就是在货币资金和采购业务上。国内企业资金使用随意性大,采购业务中弄虚作假、吃“回扣”等现象较为严重。
此外,由于一些企业经济业务简单,运转环节少,因此,在内部控制制度建设上,普遍存在这样或者那样的问题:记账人员、保管人员、经济业务决策人员及经办人员没有很好的分离制约,存在出纳兼复核、采购兼保管等现象;重大事项决策和执行,没有很好的分离制约,存在“重大”无标准,“决策”无民主的现象;财产清查没有形成制度,清查期限、清查程序不明确;内部审计没有形成制度化,该设内审机构的不设,该配备专职或兼职内审人员的不配置,有的虽然也设了这样的部门,但往往形同虚设,独立性不强。由于存在以上4种情况,加剧了有章不循、违章不究;循与不循、究与不究,全凭企业法人代表的意志为转移的情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