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统计过,晋江100多个品牌前后一共请过1100多位明星代言,然而像利郎那样取得不俗业绩的品牌并不多。
王良星坦承,如果利郎在1997年前请明星代言,当时自己的市场在哪里、自己产品的消费人群在哪里自己都不知道,让明星代言只能是赔本赚吆喝。根本问题没有解决之前,强行走明星代言路线,市场的拉动固然会有一些效果,但因为这是强行拉动,效益不会持久,企业最终肯定是得不偿失。
2001年上半年,在解决了企业自身的实际问题后,利郎才开始思考是否请明星代言,以及请谁代言。王良星提醒说,在这一方面,很多企业在品牌代言人的选择上是比较盲目的,只是看明星“火”不“火”,也不管自己的企业处于什么阶段,更不管这个明星是否与自己的产品风格吻合。在请了明星代言后,关键的问题还在于企业在各个方面是否已经准备就绪,企业要是光靠明星,肯定是不行的;即使是行,那也是短期的。
胡诚初则强调:“关键不在于请不请明星代言。做品牌是一种资源整合,广告明星也是一种资源,与企业产品形象不匹配,请美国总统小布什做广告也没有用。”利郎明星代言的成功,胡诚初认为是“代言人、广告语和产品风格”三位一体的完美融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