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众形象拷问企业良知

   2023-12-16 互联网1500


  “人道主义”、“高度社会责任感”、“以人为本”、“勇于承担责任”是企业获得尊重的主要原因

  企业获得尊重的途径可以很多,比如“高度的社会责任感”、“以人为本”、“勇于承担责任”、“人道主义精神”等。总而言之,当今社会仅仅依靠所谓的“高品质产品”已经不足以获得消费者尊重的目光了,就如同一个人一样,如果人品除了问题,其他方面再优秀恐怕也说明不了问题。

  最佳企业公众形象评选应该排斥“任何有不良记录的企业”

  作为最佳企业公众形象评选的标准,可能每个人内心都有自己的一套标准,公众认为至少存在如下行为的企业不能参与最佳企业公众形象评选:“污染环境破坏自然生态的企业”,在日益强调环境保护的今天,破坏人类赖以生存环境的企业至少不是一个负责任的企业;“从事食品生产但提供劣质不安全产品的企业”,食品安全关系到消费者的身家性命,绝对非同小可,对于这类企业必须采用“一票否决制度”;“做假账的不诚信企业”,目前除了上市公司以外,其他性质的企业在中国还很难做到比较高的透明度,“诚信”应该是一个具有良好公众形象企业的基本标准;同时公众指出:烟草、电信、医疗等垄断行业也不应该参与最佳企业公众形象评选。

  企业公众形象应该建立多维评价标准

  从公众评选企业公众形象的标准来看,应该包括如下指标:“尊重消费者权益”、“热心社会公益事业”、“有完善的企业风险防范体系”、“主动及时披露信息”、“拥有高信任度品牌”、“尊重并保护股东权益”、“以人为本”等,由此可见,企业公众形象的评价维度是立体的,涉及消费者、合作伙伴、股东;包括企业外部,也包括企业内部。

  企业公众形象建设是一个系统工程,需要多方共同努力

  公众同时指出:企业公众形象建设是一个系统工程,需要依靠企业自身、行业协会、政府监管部门、中介和媒体的共同努力。企业是主体和内在动力;行业协会需要进行引导、积极指导、沟通;政府监管部门是规则制订者和裁判;中介和媒体是公众监督的典型代表,同时在必要时提供帮助。[3][4][下一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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