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上市之初本来都是整合了最优的国有资产,但是因为长期的经营资本被挪作他用,企业正常的经营、投资大受限制。上市公司实际上沦为集团公司的摇钱树,其战略得不到保证,何时融资、融资后的资金用途都不是完全出于企业战略和核心竞争力的要求。久而久之,我们就痛心地看到,那些整合了最佳资源的国有控股上市公司最终一个个濒临衰败。这样的例子,在中国真是不胜枚举。
问题的本质在于国家对股票市场定位的错误,表现为国有大股东或其代表人借制度的便利侵犯小股东利益。不过,这种侵犯并不是毫无成本的。表面上看国有大股东几乎可以不计成本,没有压力地获得股票市场的资本。但是对于市场小股东长期的损害,最终将造成整个股市信用的沦丧,甚至表现出对国家信用的高度怀疑。
从长期来看,这样的代价对于整个国家经济的长期发展是非常不利的。没有良好的股市就不会有良好的银行,没有良好的银行就不会有良好的金融,没有良好的金融,就不会有良好的国家经济,这样的损失还不够大吗?因此,能否解决大股东与小股东之间的信任问题,直接关系到中国将来整个金融秩序的健康和一大批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的兴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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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全新的董事、高管的选拔与考核机制
国有企业大部分已经依据《公司法》进行了公司化改造,从而在形式上完成了国有企业治理结构框架的设计,公司建立起了董事会和监事会,起草了相关的章程。但是仔细考察,会发现所谓的治理结构与实际的控制方法貌合神离换汤不换药,很多改造为公司的企业,在实际运行的管理体系上仍然是机关行政化的,仍是具有计划经济特征的管理系统,尤其是企业领导的选拔、任命与考核。
国有企业领导人,尤其是大型国有企业的领导,目前的实际身份还是政府官员,还是隶属于国资委和组织部双重管理。这些企业领导人关心的还是仕途,是否追求企业业绩的好坏实际上取决于是否有利于升迁。如果业绩好,可以获得褒奖,那么我当然追求业绩;但是如果我追求业绩造成风险,比如组织改革或裁员可能造成内部的短期不稳定从而影响个人在上级眼中的形象,那么我就不会改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