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基业长青”与“组织基业长青”

   2023-04-12 互联网4490


  事实上,组织“制度”的选择/设计/安排,深刻的反应了特定社会环境的文化/习俗/规范。在西方个人主义、竞争丛林的传统文化背景里,私人产权的清楚界定,成为了每个人努力工作的基本制度保证;“利己主义”为组织成长与发展的原动力,人如果不利己,就失去了成长的动力。但是,在中国集体主义、和谐相处的文化背景下,更多的是关心如何与他人相处、而不是与人竞争,没有集体的合作主义,就没有个体存在的空间,界定清晰的个人产权其实是在破坏着这种预期彼此的长期合作关系,中国传统儒家思想的终极关怀就是和谐稳定的社会关系,所以一个产权模糊的企业在中国依然可以有效率,也就成了可以解释的现象。

  一个中国传统社会特有的现象是----每当“个人利益”模糊不清、差别不大时,中国的各类组织总是显得稳定和谐、井然有序;而每当“个人利益”泾渭分明、差别显著时,反而造成了人与人之间的反目成仇、以及组织目标的分裂与动荡。显然,西方组织传统的利己主义的动力说,在中国传统组织管理中无效、或者说基本失效了。事实上,企业组织清晰的产权制度,非但没有给中国企业带来有序竞争的成长动力,反而带来了“红眼病”的产生、人际关系的破裂和组织管理的动荡;而当企业组织的产权处在模糊,实行平均主义“大锅饭”的管理模式时,企业组织反而表现出“稳定和谐”的温暖局面。

  传统的个人“统治观”,在两个方面深刻的影响了中国企业管理,一方面,从组织内部来说,个性/创新/能人常常被扼杀抹杀;另一方面,从组织外部来说,合资/合作变得异常艰难。

  在组织内部管理来说,个性突出和能力超群,对于组织目标的贡献是显而易见的,但是,它却构成了对于统治者个人的威胁。在中国,为了实现个人统治地位的稳固与持续,已经远不止“消灭个性/扼杀能人/勾心斗角”这么简单了,而是演绎出了大量的统治与控制的方法手段,包括了用一群人去制约另一群人、安置好元老以免个人腹部受敌、对凭借业绩气焰嚣张者杀鸡儆猴等等方法,而这些手段与方法常常是以牺牲组织目标/利益为代价、从而获得个人权利/权威的稳固。假如这种统治与控制观,出现在大型组织里,就形成了大大小小的“统治者”,表现出来的现象,就成了各自为政/占山为王的小团体林立,组织由此被严重的割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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