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问题在中国是最普遍的了。哪个中国企业不想把品牌做好?品牌好了,产品卖得就多,甚至还可以卖得更贵,产品的市场也更容易做。但这些企业,尤其是一些民营企业,在做广告的时候,对此根本没有意识,甚至受到广告公司的误导,认为只要把自己做得全国知名,品牌就做出来了,其实根本就不是。知名度是不一定管用的,因为知名的不一定是好的。“拉登”多出名啊,但大家对他并没有好感。同样,有很多知名度很高的企业,产品却卖不动。我们只能说在产品的成长阶段(这个时候市场需求大于供给),企业的知名度高,产品就能多卖一些。因为那时候产品的市场状况是需求大于供给,还没有到个性需求的成熟阶段,这时消费者都是共性需求,在这个时候,他们只选择品牌知名度高的产品。
现在中国市场上的很多产品都已经处于成熟阶段,已经不再是选择谁知名度大的时候了。这个时候再做知名度,就很难把自己的品牌做到被产品对应的消费群体认同的地步,因为这个时候很多产品都知名了,为什么要选择你而不选择别的呢?这个时候消费者不会根据知名不知名去做选择,而是根据对谁的产品概念更认同、对谁的品牌更有好感去进行选择。
知名度高不一定是好品牌
品牌知名和品牌好感是两回事。这种区别现在还有很多人搞不清楚,他们主要是被某些策划人员或广告公司误导了。广告公司做广告有几种创意方式,其中有一种本来是要做品牌认知,他倒给你创意一个品牌好感的广告,结果这个好感你永远也得不到,因为你的产品还在成长,要先被人认识,而后才能被人了解、喜欢。在没有被人认识之前,你就想让人喜欢你,这是不可能的,没有一个人会对不认识的人产生好感的。一般来说,达成认知的时间比较短,被了解的时间要比较长,所以,如果企业能被很快认知的话,其媒介发布费用就会很低。而用产生好感的广告去做认知,企业就要浪费大量资金,这样的话,广告公司就能挣到很多钱。当然,更多的情况是广告公司根本不懂怎么做,他们不知道所创意的广告到底能帮企业解决什么问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