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品牌认知”与“品牌好感”差别之处

   2023-10-05 互联网1970


  只有被认知的才愿意了解

  可以认知的东西容易操作情感需求,反过来,不被认知的东西不容易操作情感需求。“超级女声”在没有被认知之前,没有人关注,但现在不同了,很多人都会去关注,都想去了解。

  要让人产生好感需要时间和过程,而被人认知只需要很短的时间。我们做认知性广告,目的就是要在最短的时间内被消费者认识。做认知的时间过长,就会失去意义,并会浪费很多资源和宝贵的时间。

  有些广告公司所创意的广告,打了一年消费者都不知道产品到底是什么,但这些广告公司会把这个创意给企业讲得特别好,企业光觉得创意好,反而忽略了“你要先被别人认识”的基本原则。先做认知的时候,你可能只需要5天就能被大家认识。他们给你创意一个看起来很“优秀”的广告,消费者却要花一年的时间才能认识你,所以这只能说是一个非常失败的创意。其实创意本身没有好坏,只是要达到的目的有所区别。

  老是做认知,结果就是招人烦

  有个品牌叫“恒源祥”,它的认知做得很快,“恒源祥,羊、羊、羊”,一夜之间就被认知了。应该说它的认知广告做得很好,只是它不会做好感广告。被消费者认识了就一定要接着做好感,但恒源祥把两者混在一起,老是在做认知,一做就是10年,消费者总是无法了解它的品牌概念和情感认同点,也就产生不了品牌依赖。不能说今天你见到我,我介绍说我叫刘永炬,明天你见了我,我还说我叫刘永炬,大后天见了还是想让你认识我;其实你早就认识我了,这时候我们要做其他的情感交流来做好感的塑造。

  所以说,品牌有认知和好感之分,我们塑造品牌的过程,也是先做认知,后做好感的。但有些时候我们只做其中的一部分,为什么呢?因为不是所有的产品都希望做好感。有些产品消费者的购买频率比较高,这就需要让消费者产生忠诚度,要产生忠诚度就一定要做好感。但有些产品则完全是靠产品的特点去卖,这个时候,你就要做品牌个性或者产品的个性,也是营销中常说的品牌的独立价值。需要这种个性价值的产品,你偏要让它被重复认知,这就没有意义了。由于有些策划人员、咨询人员或者广告人员,并没有把这些给企业分清楚,不管做什么都用一种模式,造成企业不知道要达成什么目的,只知道要做一个大的品牌概念,忽略了先完成什么、后完成什么,结果品牌老是做不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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