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笑、眼色、语调、手势都能表达你的意见,唯独不要直接说“你说得不对”、“其实是这样的”等等,因为这等于在告诉并要求对方承认:“我比你高明,我一说你就能改变你自己的观点”,而这实际上是一种挑衅。商量的口吻、请教的诚意、轻松的幽默、会意的眼神,定会使对方心悅誠服地改变自己的失误,与此同时,你也不会树敌。要知道,只有很少一部分人的思想是符合逻辑的,大多数人生来就具有偏见、嫉妒、贪婪和高傲等,人们一般都不愿改变自己的意見。他们若有错误,往往情愿自己改变。如果别人策略地加以指出,则其也会欣然接受并为自己的坦率和求实精神而自豪――问题是,你得让他们有这种感受和体验。
假如由于你的过失而伤害了别人,你得及时向人道歉,这样的举动可以化敌为友,彻底消除对方的敌意。说不定你们今后会相处得更好。“不打不相识”这一民谚富含了这一哲理,既然得罪了别人,当时你自己一定得到了某种“发泄”,与其待别人的“回泄”自来,不知何时飞出一支暗箭,远不如主动上前致意,以便尽释前嫌。廉颇与蔺相如将相和的历史剧一直在演。廉頗自恃积功过人,多次故意见辱于后来居上的蔺相如,而后者见状忍让,不与为敌,不愿去争,直至后来廉頗负荆请罪演绎流传千古的“将相和”
为了避免树敌,还有一点需要注意,这就是与人争吵时不要非争上风不可。实际上,争吵中沒有胜利者。即使你口头胜利,但与此同时,你又树了一个对你心怀怨恨的敌人。争吵总有一定原因,总为一定的目的。如果你真想使问题得到解决,就绝不要采用争吵的方式。争吵除会使人结怨树敌,在公众前破坏自己温文尔雅的形象外,沒有丝毫的作用。如果只是日常生活中观点不同而引致的争论,就更应避免争个高低。如果你一面公开提出自己的主张,一面又对所有不同的意见进行抨击,那可是太不明智,而几近于强使自己孤立和就此停步不前。如果你经常如此,那么你的意见再也不会引起别人的注意。你不在场时别人会比你在场时更高兴。你知道得这么多,谁也不能反驳你,人们也就不再驳你,从此再沒有人跟你辩论,而你所懂得的东西也就不过如此,再难从与人交往中得到丝毫的补充。因为辩论而伤害别人的自尊心、结怨于人,既不利己,还有碍于人而使自己树敌,实在是不足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