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三种方式,都须零售商参与投资,这对企业的资金实力、技术水平、管理水平是一种考验。如果零售商做不到这一点,就会因产品延伸不当而使企业毁于一旦。
第四种方式,只是在需要经营高技术自有品牌产品时的一种选择。目前尚不多见,但从发达国家的自有品牌商品看,自有品牌商品正向高技术领域转移,沃尔玛的笔记本电脑已经上市,未来我国出现“国美”彩电恐怕也不是新闻。因此,零售商开发自有品牌也要密切注意这一发展趋势。
2、商品选择。
对不同的商品,消费者的消费心理是不同的,相应的成功实施自有品牌战略的可能性也存在较大的差异。一般来说,具有以下属性的商品比较适合自有品牌战略。
⑴技术含量不高的商品。技术含量不高的大众商品,不需要特别的专业知识,消费者容易识别其真假好坏,如服装、食品、饮料以及家用品和文具等。反之如电视机,消费者需要更多地依赖商标和生产企业的知名度、技术实力等间接地对商品进行判断。零售业自有品牌的发展本身也证明了这一点。在瑞士,食杂品占自有品牌商品的41.2%,在英国这一比例为37.1%,与家用电器等耐用消费品相比,这些商品实施自有品牌战略更容易获得成功。
⑵..单价较低的商品。对单价较低的商品,消费者可在第一次购买后通过使用来决定是否再次购买,其风险较小,而对于单价较高的商品,消费者的购买决策是比较慎重的,不可能在购买后如感觉不满意就简单地再购买一个。
⑶.购买频率较高的商品。商品的购买频率高,对大型零售商业而言,可以实行大量地开发订货,从而降低生产成本,保证自有品牌低价的实现;对消费者而言,他们对此类商品的忠诚度相对较低,容易背叛原有品牌而选择接受新的品牌。
3、商店选择。
自有品牌是中间商为自己的产品注册的一个商标,但不是所有的中间商都能推出自有品牌。自有品牌首先与开店数量和经营规模密切相关,不具备规模效应,所推出的自有品牌不能与销售相匹配,就很难成功。其次,消费者对对零售商的认可也是自有品牌达到理想效果的关键,零售商自身的信誉是自有品牌生命力的基础。而不稳定的企业形象必将对自有品牌造成致命伤害。所以,只有大型的、具有竞争力的零售商才具有开发自有品牌的能力和实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