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线电频率划分部分规定已实施

   2023-10-05 互联网2010
核心提示:  《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频率划分规定》自2014年2月1日起施行。工业和信息化部政策法规司巡视员李国斌表示,《划分规定》是依

无线电频率划分部分规定已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频率划分规定》自2014年2月1日起施行。工业和信息化部政策法规司巡视员李国斌表示,《划分规定》是依法管理无线电频率资源的重要依据,对促进无线电频率资源合理高效利用、规范无线电设备管理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2013年1月,无管局在多次征求有关方面意见的基础上形成《划分规定(修订送审稿)》,送政法司审查。3月,在对《划分规定》修改完善的基础上,我们组织征求了基础电信企业、部机关相关司局、国务院相关部门和总参信息化部的意见。8月,通过向社会公开征求了意见。社会各方面对《划分规定》的修订没有不同意见。11月5日,工业和信息化部第5次部务会议审议通过了《划分规定》;11月28日,公布了《划分规定》。
  李国斌表示,此次修订共涉及535处。其中,针对脚注的修订196处,针对划分表的修订339处。在脚注修订方面,针对国际脚注的修订有190处,其中修改135条,新增38条,废止12条,勘误5条;针对中国脚注的修订有6处,其中修改3条,新增3条。在划分表修订方面,涉及我国无线电业务20种,涉及相关频段161个。
  依据世界无线电通信大会(WRC-12)议题结论对无线电定位业务、航空业务、水上业务、空间研究业务、气象辅助业务和卫星气象业务、卫星广播业务、卫星无线电测定业务、固定、移动和广播业务、275GHz以上频率划分等方面的内容进行了修订。根据国内无线电业务发展规划和交通运输部、中科院国家天文台、全军频管办、气象局意见对划分表和脚注的相关内容进行了修订。
  在李国斌看来,以规章公布的《划分规定》是我国划分无线电频率的法定依据,它为充分、合理、有效地利用无线电频谱资源,保证无线电业务的正常运行,防止各种无线电业务、无线电台站和系统之间的相互干扰提供了依据。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地区除外)研制、生产、进口、销售、试验和设置使用各种无线电设备,应当遵守《划分规定》的规定,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条例》等规定办理相应的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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