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快社会救助体系建设 关注困难群众生活

   2023-08-21 互联网2640


  1、农村五保户。据调查,去年底我区农村五保人数为3773人,平均每个乡镇252人、每个村7人,普遍实行分散供养即各村组自行负责,集中供养程度低,集中供养人数不足200人。2004年前供养标准由各乡镇自行确定,乡镇补助基本在15元—20元每月,粮油由村组集体供给,由于近年农村常年外出务工人员增多,粮油供应很难落实,部分村多年未再供应,生活十分困难。今年落实省为民办实事政策后,供养补助达到每年796元(80%直接发到五保对象手中,20%部分由乡镇统筹安排解决五保对象就医等其它困难),村级粮油供养情况有所好转,生活状况有所改善。但是住房就医仍是难以化解的难题,全区农村五保户普遍居住在破旧危房当中,无力修缮,个别五保户还存在无房住,缺少防寒衣被的情况,五保户就医还没有一个长期有效的措施来保障。

  2、农村特困户。全区特困户人数为6238人,2004年前对农村特困户的救助只能适当给予临时救济。作为省为民办八件实事之一,从2004年起,市区财政按1:8的比例负担,为农村特困户按每人每月5元的标准发放特困救助,此项经费由民政和财政于2004年底下拨到乡镇办事处,落实到特困对象手中。今年市里决定将标准提高到10—15元,逐步改善农村特困对象生活困难,但是标准仍然很低,保障内容还很有限,他们的医疗、住房、子女入学问题还不能得到很好解决。

  3、城镇困难户。城镇困难户包括城市“三无”户等困难群体,主要是指低于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我市城区为每月144元)的对象。全区城镇低保人口已达18000人,占非农人口的14%,基本实现了应保尽保,近年来,通过民政部门协调,教育、水电、有线电视、卫生等相关部门都按有关政策规定落实了优惠政策,对于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维护社会稳定发挥积极的作用。但也有不足之处:对城市“三无”户而言,保障标准相对较低,难以满足基本生活需要;城市低保对象无房户的住房问题、未参加医保人员的就医问题仍不容忽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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