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产党员要在政治上始终保持先进性

   2023-06-15 互联网3280


  党的纪律是铁的纪律,具有强制性和约束力,在党的纪律面前人人平等。这里有两方面的含义:一是党员都必须遵守党的纪律,决不允许有任何人可以例外;二是党员如果违反了党的纪律,不论什么人都要受到追究,并按同样的原则进行处理,决不允许有任何特殊。坚持人人平等原则,这是由党的纪律的统一性所决定的。我们党内一切成员在政治上和履行党员的义务方面,是完全平等的,党内也只能有一种为一切党员所共同遵守的统一的纪律。如果党的纪律只管一部分人,却管不了另一部分人,那就破坏了党内同志间政治平等这一无产阶级的政治原则,破坏了纪律的统一性和严肃性。从近年全国查处的违纪案件分析看,大量的违纪者并非因为不懂纪律。他们之所以敢于明知故犯,一个重要原因就是有些地方的党组织纪律涣散,对违纪行为的查处失之于宽、失之于软。有的替违纪者说情开脱、袒护包庇,该追究的不追究,该查处的不查处;有的口头上也说要严格执纪,但一涉及具体的人和事,就怕查死了经济,查没了政绩,查坏了形象,往往下不了手;有的以批评教育代替纪律处分,以经济处罚代替党纪处理。这样一来,党的纪律没有了,党的一系列大政策、大策略也没有了。对此,我们要从中吸取教训,认真坚持党纪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不论党员的党龄长短、资历深浅、职务高低,也不论是机关还是基层组织,都必须按照统一的标准遵守和执行纪律,不允许有凌驾于党的纪律之上的特殊党员。

  坚持党的纪律的同时,共产党员还要自觉带头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党章明确规定,“党必须在宪法和法律的范围内活动”,共产党员必须“模范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十六届四中全会提出的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一个重要方面,就是要提高党员干部依法办事的能力。因此,党员干部一定要学法、知法、懂法,增强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维护法律的权威,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的范围、程序、内容和手段来行使执政权力。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能凌驾于法律之上,不得以权代法、以权压法、以权乱法、以权废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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