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如何正确看待我们党所领导的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实践。现在西方一些别有用心的人,把我国20多年的改革开放曲解为与资本主义“趋同”。我们一些党员干部也对党在新时期的路线方针政策不理解,甚至产生怀疑,认为我们搞的不是社会主义而是资本主义,理由是我们引进了一些资本主义的做法,出现了私有制和剥削。那么,怎么看待这个问题?第一,判断一个国家的社会性质,应该看本质的东西。我们探索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确实运用了资本主义国家发展市场经济的一些做法,如现代企业制度、公司制、股份制等,但这些只是适应社会化大生产的有效方式、方法,并不是资本主义社会本质的东西。我们发展市场经济,但社会主义的基本制度没有变。在经济上,我国实行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在政治上,我国坚持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以工人阶级先锋队———共产党为领导核心,实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在文化上,我们坚持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高度重视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坚持社会主义的共同理想,积极倡导社会主义道德,大力发展先进科学技术和文化教育事业。这些是与资本主义国家有本质区别的。我国虽然存在私有经济,但公有制占主体地位,国有经济始终控制着国民经济命脉,发挥主导作用。第二,评价社会主义不应当从书本或观念出发,而应当从实际出发。我国是在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的基础上进入社会主义的,原有的生产力水平很低而且发展极不平衡,所以必须经历一个社会生产力得以充分发展的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这一历史进程中,在坚持社会主义基本制度的前提下,只要是有利于促进社会生产力发展、反映现代社会化大生产规律的有效组织形式和所有制形式,都可以运用。当前,我国坚持以社会主义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个体、私营经济,允许外资进入,是从我国生产力发展水平低的实际出发而作出的必然选择,这完全符合实事求是、一切从实际出发的原则,符合马克思主义的基本理论,并不是搞私有化、走资本主义道路。第三,社会主义是一个不断变革的社会,不能用僵化的观点来看待我国的改革。一些人之所以指责我国的改革不是搞社会主义,是因为其评判标准是在苏联模式下形成的关于社会主义的僵化观念。马克思主义历来认为,社会主义从来就没有固定的模式,而是科学社会主义的基本理论与各国实际结合的产物。同时,建设社会主义也是一个不断变革的历史过程。我们党关于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和方针政策,是在坚持科学社会主义基本原理的基础上,对建设社会主义的理论和实践模式的创新与发展。在现阶段,我们把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不断推向前进,就是为巩固和发展社会主义、为最终实现共产主义而奋斗。这是对马克思主义、对社会主义最好的坚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