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际上,会走路比会指路要强,如果连战术性的东西都玩不转,再美好的形象、品牌呀,也是空谈,能走至少还能闯一闯,杀出一条路,但是如果连路都不会走,光能指手画脚这边对、那边对,结果只能是束手就擒的份儿,正所谓空谈误国,空谈误企业。
事件营销的项链理论主要要告诫企业的是,多谈事件,少谈形象;多谈问题,少谈品牌,等你闹的事儿大了,折腾对的事情多了,自然会总结出来自己的道儿来,项链也就自然而然地挂在企业的脖子上了。
玩事件营销会惹事落下炒作的话把?
企业对事件营销的另外一点顾虑在于怕惹事,怕落个炒作的嫌疑,影响企业或者品牌的形象。实际上,事件营销在最初方案的可行性的考虑上,应该明确两件事:在法律范畴之内和从消费者角度出发。只要坚持这两条,企业的事件营销手段能惹什么事呢?
2002年7月1日,涂料行业国家标准开始正式强制实施的时候,鳄鱼漆公开站出来,建议修改国标,在业界和消费者中间掀起轩然大波。面对压力,当时该公司董事长徐昌平先生说过两句话,“标准的建议修改权是国家标准化法赋予我们的神圣权利,鳄鱼漆必须履行相应义务,同时也有在法律的基础上行使自己的权利的自由。只要是在法律基础上,代表消费者的利益,有广大消费者的支持,我们还有什么可怕的!”
许多人对事件营销的看法等同于炒作,尤其是新生的企业,一个从前默默无闻的企业,忽然有一天冒出来,大家就感觉不习惯,甚至不舒服,本能地有一种排斥感,于是扔出来的第一顶帽子就是炒作。
不过,有一点,大家可能没有发现,那些已经成为处于行业领导地位的企业有时像鸡毛蒜皮的事情却能连篇累牍地报道,反而没有人怀疑是炒作。这是一个非常奇怪的现象,大企业、大品牌也是从小企业、小品牌一步一步走过来的,就如80年代的海尔,当时它还不见经传,当张瑞敏举起大锤砸冰箱的时候,按照这种理解,是不是炒作?为什么现在的大企业小的时候能炒作,就不允许现在的小企业小的时候炒作呢?为什么现在提起大企业小时候的炒作大家肃然起敬,津津乐道,奉为圭皋,而对小企业小时候的事件营销就指手画脚,说三道四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