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销商促销三大瓶颈

   2024-01-18 互联网1350


  因此,厂家在具体的价差设置时要异常谨慎。也就是在价差设置时,要把握住一个度,这个度即是产品相对于其他竞品的平均利润。一般来说,应把握住以下几个原则:如果你的产品是新上市的产品,那么你给经销商的利润要比平均利润稍高些,反之,则稍低些;如果你的产品是不知名的产品,相对于其他知名品牌来说,价差利润要比平均利润稍高些,反之则稍低些;如果相对于竞品而言,产品功能上处于劣势,价差利润要比平均利润稍高些,否则亦然;在终端市场的启动上,如果你的产品在广告和宣传上投入较大,也就是拉力较大,那么给经销商价差利润比平均利润要低些,反之则稍高些。

  值得注意的是,由于产品流通的本性是从利润低的领域向利润高的领域流通的,因而价差设置时,不同地域不同层级的流通利益和成本应是可以相互抵消的,否则也会成为价格体系混乱的隐患,如某白酒厂家为开拓一新区域市场,便将其价定得比周边其他区域低得多,哪知结果进入该市场的产品转了一圈后又回流至原有市场,并很快扰乱了原有市场的价格体系。当然,为了防止价差设置的不合理,现行渠道的主流操作方式是保守设定渠道价差,而在经销商促销的销售支持如厂家直派业务员,促销设备和策略上加以微调,将保守价差所结余的营销资源配置给经销商的“市场支持系统”上,由厂家“让利”转向于“生利”,实践证明,这的确是一种有效的双赢结合方式。

  三,销量返利与“过程”返利孰优孰劣?

  返利是指厂家根据一定的评判标准,以现金或实物的形式对经销商的滞后奖励。返利的特点是滞后兑现,而不是当场兑现,如果从兑现时间上区分,起一般分为月返、季返和年返三种;如果从兑现方式上来分类,返利则有明返和暗返两种;如单从奖励的手段上来分,返利可分为过程返利和销量返利两种。

  同进货奖励和价差一样,返利也是一柄双刃剑。由于返利的多少一般主要由销量的多少来决定,即以销量返利为主,经销商为多得返利,会千方百计的多销售产品,这种做法有其正确的一面,毕竟提高销量是厂家销售工作的重要目的,尤其是在产品进入市场初期,这一政策的作用是不可低估的。但当产品的市场占有率大幅提升后,厂家销售工作的重点转为稳定市场时,销量返利的缺陷便日趋明显了。各经销商在限定区域内,无法在限定的时间完成一定的目标时,他们会很自然的进行跨区窜货,经销商会提前透支返利,不惜以低价形式将产品销售出去,平进平出甚或低价批发,相互窜货诋毁,最终导致价格体系的混乱甚至崩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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