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壳上市理论以及案例分析

   2023-11-15 互联网2170

  新太科技的买壳上市是典型的反向收购。

  远洋渔业(600728)1996年发行上市,公司主营远洋捕捞及其下游相关产品的生产、销售,上市后公司曾一度取得过辉煌的业绩。但随着传统渔场海洋底层鱼类资源的日趋衰竭,同业竞争的加剧,捕捞费用的增加,造成公司单位产品生产成本上升,经营业绩下降。

  远洋渔业1999年10月25日出资15326万元受让广州新太科技有限公司95.112%的股权。广州新太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1997年5月,注册资金10000万元,是广州市天河高新技术开发区内的一家高科技企业,主营计算机互联网电话语音集成技术,是我国计算机电话集成领域的领导者之一。

  远洋渔业一跃成为一家纯粹的互联网技术公司,经营业绩和发展前景都出现了脱胎换骨的变化,取得了成功。

  四、托普科技

  托普科技对川长征(0583)的收购采取先注资后收购的方式。

  1997年底,川长征以每股7.42元价格购买成都托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托普发展的控股公司)53.85%的股份,向托普发展支付现金7791万元。1998年4月,托普发展从自贡市国资局以每股2.08元外加0.5元无形资产补偿费的价格购买了川长征48.37%的股份。

  采取这种先注资后收购的方式,一是由于受让国家股手续复杂,需要层层报批,另一个更主要原因是川长征以国有企业身份从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基金中取得购买成都托普的价款,避免因企业性质发生变化而失去借款资格,大幅度降低了托普发展的收购成本。

  五、创智科技

  创智软件园收购五一文(0787)的手法更为独特,通过组建合资公司方式间接控股上市公司,即由五一文第一大股东以其持有的五一文法人股股权作为出资,与创智软件园合资设立创智科技有限公司,后者占有51%的股份,这样,创智软件园通过绝对控股该合资公司而间接成为五一文的第一大股东。

  这种手法与直接收购法人股相比,成本大为减少,并且有效地避免了自身优质资产的未来收益被上市公司其他股东所摊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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