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费廷作为一种新型的融资工具,近几年来已在欧美及亚太地区的国际贸易中得到广泛使用。关于福费廷业务的特点、开办的条件以及相关法律问题,且看专家——
福费廷业务是一种为出口商贴现已经承兑的、通常由进口商方面的银行担保的远期票据的金融服务。它通过以无追索权的方式买断出口商的远期债权,使出口商不仅获得出口融资,而且消除了出口商远期收汇风险以及汇率和利率等风险。在国内也将这种方式称为包买票据业务,而融资商通常被称为包买商(Forfaitor)。
福费廷业务有什么特点
1.福费廷业务中的远期票据产生于销售货物或提供技术服务的正当贸易,包括一般贸易和技术贸易。
2.福费廷业务中的出口商必须放弃对所出售债权凭证的一切权益,做包买票据业务后,将收取债款的权利、风险和责任转嫁给包买商,而银行作为包买商也必须放弃对出口商的追索权。
3.出口商在背书转让债权凭证的票据时均加注“无追索权”字样(WithoutRecourse),从而将收取债款的权利、风险和责任转嫁给包买商。包买商对出口商、背书人无追索权。
4.传统的福费廷业务,其票据的期限一般在1~5年,属中期贸易融资。但随着福费廷业务的发展,其融资期限扩充到1个月至10年不等,时间跨度很大。
5.传统的福费廷业务属批发性融资工具,融资金额由10万美金至2亿美金。可融资币种为主要交易货币。
6.包买商为出口商承做的福费廷业务,大多需要进口商的银行做担保。
7.出口商支付承担费(CommitmentFee)。在承担期内,包买商因为对该项交易承担了融资责任而相应限制了他承做其他交易的能力,以及承担了利率和汇价风险,所以要收取一定的费用。
福费廷业务适合于哪些出口商
由于福费廷业务主要提供中长期贸易融资,所以从期限上来讲,资本性物资的交易更适合福费庭业务。
利用这一融资方式的出口商应满足以下条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