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馆质检处罚条例

   2023-04-12 互联网4330
核心提示:为了加强会馆的管理工作,进一步提高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根据会馆《员工手册》和其它规定,现制定出质检处罚条例,对违章者实行

为了加强会馆的管理工作,进一步提高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根据会馆《员工手册》和其它规定,现制定出质检处罚条例,对违章者实行罚款的行政处理,望各级管理人员尽职尽责,切实执行,望全体员工认真学习,自觉遵守。

  处罚分四种:

  1、警告(包括口头警告和书面警告)

  2、严重警告

  3、记过

  4、解聘或辞退

  一、具有下列行为之一者,给予口头警告、书面警告及罚款10—20元。

  1、仪容仪表不整者。

  (1)男服务员:留长发、烫发、大鬓角、小胡须、戴戒指(婚戒除外)。

  (2)女服务员:留怪发,披肩发,戴耳环、项链、手链、脚链,染指甲,浓妆艳抹等。

  2、上班时未按规定着装或着装不整洁。

  (1)不穿本岗位制服。

  (2)制服不整洁、不干净。

  (3)不戴领带、领花、工号牌。

  (4)不按规定穿衬衣。

  3、不走规定的行走路线,不使用指定的员工通道。

  (1)使用电梯(客梯)

  (2)上下班不走员工通道。

  4、使用会馆电话办理私人事务或聊天。

  (1)打外线办私事。

  (2)打内线聊天。

  5、上班期间窜岗、扎堆聊天。

  6、工作时间阅读与工作无关的书报杂志,听广播、录音、看电视。

  7、在行走和岗位上喝水、吸烟。

  8、在工作岗位用餐,浪费员工餐以及不在指定地点用餐。

  9、下班后无故在馆内逗留、闲聊。

  10、穿会馆工作服上街、回家或转借他人。

  11、高声喧哗、呼喊、吵闹,遭到客人投诉。

  12、在营业区域内随地吐痰,乱扔烟头、纸屑和杂物。

  13、未经批准使用客用设施。

  14、怪声和客人讲话,指手划脚,不耐心听取客人的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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