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品牌授权对我们身边的大多数人来说,可能还比较陌生,但实际上,品牌授权这种经营方式在美国、欧洲和东南亚都已有了很长的发展历史。其源头可以追溯到沃特·迪斯尼影片公司的创始之初。有一天,沃特走进一家餐厅,一名男子走近他身旁说:“我是一个家具制造商,我给你300美元,你让我把米老鼠的形象印在我的写字台上,好吗?”沃特欣然应允。这笔钱也就成为迪斯尼公司收到的第一笔品牌授权金。正是这种经营模式和迪斯尼主题公园造就了这家著名公司。目前在美国,各种品牌授权的产品已占零售市场的三分之一,而且是增长最为迅速的一股销售力量。而在新加坡,大力发展品牌授权甚至已被列为政府主要的商业政策之一。
结合我国的实际情况,从大环境分析,我国目前推广品牌授权具备以下有利条件:中产阶层扩大,消费商品和服务需求增加,消费者产生了明显的品牌诉求;随着市场竞争的不断加剧和竞争形式的升级,企业竞争正在逐步从价格竞争转向非价格竞争等。
从微观上分析,品牌授权对授权方来说很可能是一件一本万利的事。对于历尽千辛万苦,依靠某一种拳头产品或服务成功树立起一个品牌的企业来讲,这种把已有品牌进行广泛推广的风险明显小于涉足一个完全生疏或者全新的行业和市场所冒的风险,而付出的成本也更低。当然,目前有些企业采用的开分号、搞联营等方法,也能起到一定的积极作用,但是这些方法由于这样那样的缺陷,其效果难以控制。而品牌授权则可以避免类似问题,因为品牌授权是企业主动地、有计划地输出品牌、输出管理,授权方可以通过合同的形式规范被授权方的行为和经营范围,可以避免“一发不可收拾”的情况。
另一方面,品牌授权对于被授权方具有更重要的意义。有一件真实的事一直在业界被传为佳话:在全美经济不景气时,一家已向法院申请破产的制造电动玩具火车的企业赖恩公司,由于一个非常偶然的机会,获得迪斯尼公司授权后生产米老鼠造型的火车玩具,投入市场4个月就卖了25万部,这家公司也因此奇迹般地起死回生。下面我再以“巴布豆”品牌联盟为例,介绍加入品牌联盟能给被授权企业带来的具体利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