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级联创”工作规范

   2023-08-21 互联网2530


  一、按照机关党的基层组织的职责,结合本党委的实际,抓好全面工作。

  二、指导和支持副书记、委员和群团组织积极开展工作。

  三、经常听取副书记和委员的工作汇报,及时了解党委工作情况,发现工作偏差要及时予以纠正或提出改进意见。

  四、对重大问题要亲自把关,并提交党委会集体研究决定。

  五、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党组织的决议和各项工作部署,确保上级党组织的决议的贯彻执行和各项工作任务的圆满完成。

  党委专职副书记的职责

  党委专职副书记作为本单位党建工作的直接责任人,主持本单位党务的日常工作,其具体职责如下:

  一、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党组织和本组织的决议。

  二、根据党委的工作部署,具体落实党委的各项工作任务。

  三、经常向书记汇报和请示工作,主动提出自己对党委工作的建议和想法,重大问题提交党委会研究决定。

  四、深入基层各总支、支部了解掌握党员职工的思想工作生活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抓好党员经常性的思想政治工作。

  五、检查各总支、支部执行党委决议情况和工作安排及各种制度落实情况。

  六、经常与委员和群团组织保持密切联系,交流情况,互相配合,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

  七、抓好本单位的精神文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计划生育等项工作。

  八、按时完成上级党组织交办的其它事宜。

  党支部书记的职责

  党支部书记在党支部委员会的集体领导下,按照支部党员大会、支部委员会决议,负责主持支部的日常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召集支部委员会和支部党员大会;结合本单位的具体情况,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的决议、指示;研究安排支部工作,将支部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及时提交支部委员会和党员大会讨论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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