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级联创”工作规范

   2023-08-21 互联网2530


  四、评议采取自评、党内互评、党外群众或群众代表评议、党支部综合测评方式进行。

  五、民主评议党员可与年终评优结合进行。按照新时期党员标准,分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档次评议,对不合格党员,按上级有关要求进行严肃处理。

  六、党员和群众在评议中对党支部、支委会提出的意见及建议,党支部要认真研究做出答复。

  民主生活会制度

  一、民主生活会,原则上每半年召开一次,根据需要可以随时召开,上半年民主生活会在七月底前召开,下半年民主生活会在翌年一月底前召开,遇有特殊情况需要延期时,必须报经上级党组织同意。

  二、民主生活会的主要内容是:围绕党的基本路线,结合党组织和党员的实际,着重检查解决能否在思想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一致,认真执行党的决议,卓有成效地开展党建工作;能否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坚持集体领导,科学决策;能否深入实际调查研究,密切联系群众,解决群众工作和生活中的实际困难;能否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为政清廉,遵纪守法等。

  三、召开民主生活会会前党组织主要负责人要做好准备工作,决定召开会议前一周通知参加会议的所有成员,以便做好准备,保证会议质量。

  四、民主生活会应遵循“团结—批评与自我批评—团结”的方针,充分发扬民主,开展积极的思想斗争,围绕议题交流思想认识,总结经验教训,增强政治性和原则性,达到统一认识,增强团结,改进工作的目的。

  五、对民主生活会提出的问题,要制定出整改措施,狠抓落实,属于个人的问题要查找原因,对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要采取措施,限期解决,对违反党纪、政纪、法律的问题,应按规定交有关部门处理。

  六、民主生活会要做好记录,存档备查,会议结束后五日内写出民主生活会总结汇报材料,报上级党组织。

  党员管理教育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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