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商业=手雷?

   2023-04-12 互联网4380


  但专家对这种文化+商业的合作方式提出了质疑,著名营销广告专家丁俊杰表达了自己的观点,他说:“文化虽然不是商品,在推广文化的过程中却可以形成巨大的传播资源,如果运用得好可以达到双赢,用商业的成功来滋养文化的繁荣。但也不要把文化庸俗化,把文化赤裸裸地商品化,不能为了推广产品贱卖文化,如果泛滥地运用和作为促销手段,会玷污和糟蹋文化应有的品位和价值,消费者也会对这种商品产生厌烦心理。”丁俊杰直言不讳地为当前这种如火如荼的合作形式抛出盛世危言。

  的确,企业在与电影、电视等文化产品合作的过程需要把握好这个度,如果突破了其中的底线,其负面效应则是显而易见的,例如前几年播出的一部青春偶像剧中,为了回报赞助这部电视剧的某国际品牌手机,竟然专门为这部手机的某些功能生硬地设计了一组情节,广告宣传的痕迹非常明显,不但严重损害了剧情的连贯性和文艺的严肃性,也让消费者产生了某些逆反心理。企业通过多种方式赞助电影、电视剧,介入到作品的内容当中,更深入地展开合作必须要研究文艺作品的题材和剧情的适应性,巧妙地将自己的产品和品牌融入到剧情当中,与剧情和角色匹配,无形中起到影响和示范的效应。

  香港的商业片在这方面走得更远,《无间道》和《双雄》就是其中的典型,这也印证了某种评论,香港的电影最商业。但观众对于银幕中越来越多且越来越嚣张地出现的手机广告现象,是否会感到一丝不快呢?

  相关链接电影合作营销六大攻略

  1、电影广告贴片:这是最传统的广告宣传形式,在电影放映前或放映过程中通过播放广告达到宣传企业产品和品牌的目的,绝大多数品牌都选择电影贴片广告的形式;

  2、捆绑推广宣传:在电影前期的宣传推广过程中,通过与相关产品捆绑,共同进行宣传活动,例如多普达手机与《英雄》的捆绑推广,MOTO与《手机》的捆绑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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