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改 箭在弦上

   2023-06-15 互联网3400


  3.出口退税机制改革。与其它税种相比,出口退税机制改革在2003年的大部分时间里经过“最充分”的讨论,也是最早确定全局性改革方案的税制。10月份,《国务院关于改革现行出口退税机制的决定》出台。基本原则是中央和地方分担出口退税额。

  4.地方税改革。在统一税政的前提下,赋予地方适当的税政管理权。

  

  俄罗斯税改部分内容

  1.所得税(一称利润税)方面。从2002年1月1日起,税率由原来的35%降为24%,适用于所有应税企业;对经营费用的列支改革后基本上同国际惯例接轨,凡费用确系为经营目的所发生,并有合法凭证的均准予列支;研究与开发费用可分三年摊消,如为非生产性费用则限报70%等。从2004年1月1日起,取消所有所得税方面的优惠,撤消国内各种优惠区,终止俄联邦主体立法机关和地方自治机关向某些项目投资所提供的所得税方面的优惠。

  2.增值税方面。2004年7月1日起,强令企业设立增值税银行专用帐户。但设立专门帐户可能提高贷款、长期投资、租赁等类交易的成本,增加某些企业的实际税负,使新税法规定的将增值税率从20%下调至18%变得意义不大。因此企业界建议将税率进一步下调至13%。

  3.设立联邦预算稳定基金。其资金主要来源于石油进口关税、石油开采税以及每个财政年度的联邦预算赢余。以乌拉尔石油平均价格20美元为基准,当石油价格高于这一水平时预算收入的一部分将进入该基金,用以弥补国际石油价格低迷时的预算收入不足。

  4.加强税收征管。俄杜马在2003年11月取消一项有关“赦免逃税者”的法令。根据新规定,3年内逃税7.5万美元以上者除须补缴税款和罚金外,还将被追究刑事责任。

  (综合中国驻俄罗斯大使馆商务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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