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部大开发企业:1.西部地区国家鼓励类产业的内资企业和外商投资企业,在2001年至2010年期间,减按15%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2.交通、电力、水利、邮政、广播电视享受\"两免三减半\"优惠所得税。【摘自财税[2001]202号】
技术成果转让:对科研单位和大专院校服务于各业的技术成果转让、技术培训、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承包所取得的技术性服务收入暂免征收所得税。【摘自国税函[1996]256号】
环保设备:企业使用《当前国家鼓励发展的环保产业设备(产品)目录》中的国产设备可享受抵免所得税、加速折旧或贴息等优惠。【国经贸资源[2000]15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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