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企审计:
确定11户中央骨干企业
去年,审计署对国家开发投资公司、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等10户中央企业的领导人员任期经济责任进行了审计,揭露案件线索8个,涉案金额16亿元。
深化企业改革,是今年经济体制改革的一项重要任务。根据中组部的委托,审计署将对11户中央管理的重要骨干企业领导人员任期经济责任和企业的财务收支进行审计。
经济责任审计:
扩大到地厅级领导干部
去年,各级审计机关全面推进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领导人员和县以下党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积极开展县以上党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试点,取得明显成效。截至去年11月底,完成了对2.3万多名领导干部的经济责任审计,查出违反财经法规金额342亿元、损失浪费金额36亿元。有关部门参考审计结果,给予免职、降职、撤职1396人,党纪政纪处分96人,移送纪检监察机关351人,移送司法机关147人。
从今年开始,党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范围将扩大到地厅级。审计署表示,将继续做好对省部级领导干部的经济责任审计试点工作,同时与有关部门配合,着手研究制订《经济责任审计条例》,进一步规范审计的范围、对象、内容、程序及审计成果的运用等,推动经济责任工作稳步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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