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监管办法。以乡(镇)为单位,成立由纪委书记为首,人大主任、财政所长、农经助理以及若干村干部组成的理财小组,对此项资金从形成起至支出实现的全过程进行监督会审;其活动方法,实行按季审计。审计的内容主要包括:测算的资金筹集途径是否符合省规定;测定的资金总额是否保证实际需要;资金是否及时、足额拨到专户;到位的款项有无被挤占、挪用和截留现象;审核把关是否严格遵循实事求是、精打细算的原则;审批手续是否完备;资金领拨结报关系是否理顺、内容是否完整、数字是否准确;会计基础工作是否达到规范化要求;有无利用政府“中心”工作考核,借故拖压兑现工资等。活动要求:每季汇审结束后,不仅要形成书面材料向乡(镇)长汇报,提出针对存在问题的建设性意见,特别是资金筹集过程中的政策执行和及时、足额拨付到账及其使用情况;同时还要将会审材料与整改结果材料各保留一份,以待上级检查时一并考察。
更多>同类资讯
©2022-20225 版权所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