例如:某企业销售商品100件,每件售价500元,其中含木质包装箱价款50元,如果连同包装物一并销售,销售额为50000元。若消费税税率为10%,应纳消费税税额为50000×10%=5000元。
如果企业不将包装物随同消费品出售,而采用收取包装物押金的方法,规定要求购货方在6个月内退还,就可以节税
50×100÷(1+17%)=427.35元,
实际纳税5000-427.35=4572.65元,此外企业还可以从银行获得这5000元押金所孽生的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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