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近期存在新进的员工来公司不久就离开公司的情况,所以这两天就对这种现象进行分析和反思,希望能够从中获得一些经验和教训。
关于员工离职现象,微博上流传着一个「136离职规律」:
1、入职一个月:离职与HR关系较大;2、入职三个月:离职与直接上级关系较大;3、入职六个月:离职与企业文化关系较大;4、入职一年:离职与职业晋升关系较大;5、入职三年:离职与发展平台关系较大;6、入职六年:离职的可能性很小。这就是离职的136规律!
对于第一点所说的与HR关系较大,我觉得是有一定的道理的,因为之所以这么快离职,是由于HR没有“找对人”,没有找到各方面的素质能力和公司、岗位要求,以及企业文化匹配的人,就是因为不合适,所以导致员工很快就萌发了赶快离开的想法。
在我分析了我们遇到的几例在一个月内离职的人员情况后,总结了以下几个原因:
1.文化不适应:从外企进入民企,没有想到会这么的“不自由”,对于打卡、处罚、规章制度等等表现不适应。
2.工作量超出预期:虽然前期沟通会有加班的情况,但是真正面临项目紧张时的连续一周的加班后,自爆身体无法适应,需要休息。
3.工作环境不适应:虽然前期沟通会说明我们有国外客户,但是实际操作使用英文文档时,居然看不懂,无法承受压力。
4.身在曹营心在汉:入职不久又拿到一家offer,在薪水待遇上高出一些,就放弃了我们之前所谈甚欢的“职业规划”,在试用期离开。
而这些种种,我觉得是由一个原因导致的:他们在选择公司时的那块短板我们没找到!对于以上几例就是这么几种情况:
1.工作自由度的承受力。
2.身体状况
3.英文素质
4.薪水预期
正是这些他们的这些选择,算是我们在挑人时所谓的“短板”,我们没有找到,所以找来的人,总归没办法承载我们岗位的职责,最终导致流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