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阶段(9月1日—9月30日)总结完善阶段
各改革单位按要求搞好总结完善工作。在9月底前写出改革工作总结材料报县人事局。
在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工作中,人事局要坚持做到“三心”服务,即:帮助事业单位坚定完成人事制度改革的“决心”;指导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要“细心”;对个别单位、个别人员的政策解释和矛盾化解要“耐心”。
二、完善一个机制——人才配置机制
今年,我县将出台机构编制管理和人才配置暂行规定。我们力求在人才配置方式、人才配置程序、人才配置审批等方面进行规范和创新,努力形成“人尽其才,才尽其用”的选人用人机制。
(一)在人才配置方式方面,我们要把面向社会公开考录(考聘)作为机关事业单位人才配置的主渠道。对党政群机关人才、高层次人才和紧缺专业人才,我们将在坚持“主渠道”原则的情况下,区别情况以调配、调任、选配等补充方式进行配置;对城镇退役士兵,今年我县将采取考聘安置和货币化安置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安置。
(二)在人才配置程序方面,党政群机关和各类事业单位进人,都需要事先申报计划。计划内容包括:进人理由、编制数、余编数、领导职数、职(岗)位空缺情况以及人才来源、配置方式、条件要求等,进人计划按管理权限由组织、人事、编制部门初审提出初步意见,提交编委会审定报批后下达,各单位只能在进人计划内按审定的方式进人。
(三)在人才配置审批方面,对于科级以下非领导职务人员,根据个人的不同情况和有关政策,分别由县编委、县委组织部、县人事局审批,按管理权限办理手续。
另外,我们将加快人才市场体系建设,努力为体制外人才服好务,提高人才资源市场化配置水平。通过县人才市场对大中专毕业生、退伍军人、下岗失业人员、辞职辞退人员、农村人才和自由职业者进行职业指导和就业服务,今年力争引进和输出人才1000人以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