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协调配合,形成合力。精神文明建设面广、线长、点多。县文明办作为县文明委的办事机构,承担对全县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规划、指导、组织、协调、督查、调研和管理的重要职责,要克服困难,大胆工作,充分发挥参谋和助手作用,把各项工作抓得更好、更扎实;文明委各成员单位和各位委员要树立全局观念,加强协作,在抓好本部门、本单位的精神文明建设的同时,要积极支持、配合、参加县文明委、县文明办组织开展的各项工作,经常向县文明委报告工作。希望文明委各成员单位和全体同志们共同努力,为构建隆安和谐社会做出应有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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