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资委5月25日发布《关于国有企业改制重组中积极引入民间投资的指导意见》,明确提出了14条具体意见,鼓励民资参与国企改制重组。
“这14条具体意见的核心意思就是以产权为纽带,在国有企业改制重组中更多地引入民间投资。”国务院国资委研究中心企业研究部部长王志钢认为,《指导意见》中提出的两个“不得设置附加条件”,无疑会给予民间资本更多的平等竞争机会。
国资委鼓励民资参与国企改制重组,是在中国经济结构性转型的大背景下进行的。中国经济正由政策红利转向了制度红利,放开一些国有经营企业,让民资参与进来,有利于提高企业竞争力,解决一些国企投资效率低下的问题。
这两个不得设置附加条件的意见在后期具体实施过程的效果仍值得商榷。虽然去掉了国有字样,但交易条件中所设定的关于资产规模、盈利等指标仍会把一些民资排除在外。但无论怎么说,这也是一种进步,说明国资委正往这方向努力迈进。总的来说,对于A股市场而言,影响是偏中性的。长期来看,这有助于加快我国资本市场化进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