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鼓励民资进入市政公用事业情况分析

   2023-06-15 互联网2980
核心提示: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日前发出《关于进一步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进入市政公用事业领域的实施意见》。《意见》指出,民间资本参与市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日前发出《关于进一步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进入市政公用事业领域的实施意见》。《意见》指出,民间资本参与市政公用事业建设,应与其他投资主体同等对待,不对民间投资另设附加条件。凡是实行优惠政策的投资领域,其优惠政策同样适用于民间投资。

  《意见》说,允许民间资本跨地区、跨行业参与市政公用设施的建设与运营。鼓励其采取独资、合资合作、资产收购等方式直接投资城镇供气、供热、污水处理厂、生活垃圾处理设施等项目的建设和运营。鼓励其以合资、合作等方式参与城市道路、桥梁、轨道交通、公共停车场等交通设施建设。《意见》还指出,将逐步理顺市政公用产品和服务的价格形成机制,制定合理的价格。坚持市政公用事业公益性和公用性的性质,民营企业与国有企业享有同样的税收和土地等优惠政策。

 
举报收藏 0打赏 0评论 0
 
更多>同类资讯
推荐图文
推荐资讯
点击排行
网站首页  |  关于我们  |  联系方式  |  使用协议  |  版权隐私  |  隐私政策  |  网站地图  |  排名推广  |  广告服务  |  积分换礼  |  RSS订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