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中国电器工业协会通用低压电器分会主办的《交流接触器能源效率标识实施规则》宣贯会在上海港鸿大酒店召开。
根据《能源效率标识管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和国家质检总局第17号令)的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质检总局和国家认监委组织制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能源效率标识的产品目录(第五批)》中,已公告《交流接触器能源效率标识实施规则》,自2010年3月1日起,在文件规定范围内的交流接触器必须附加能效标识,否则将不得销售。
为了协助企业做好交流接触器的能效标识工作,有效地促进能效标识的实施工作,低压电器分会特别举办此次宣贯会。全国低压电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秘书长季慧玉、低标委秘书处黄兢业、中国标准化研究院能效标识管理中心赵跃进、贺婷婷等专家出席宣贯会,就《能源效率标识管理办法》、交流接触器能源效率标识标注、容积式空气压缩机能效率标识标注、能交往标识备案、能源效率检测实验室备案等问题进行讲解,并现场答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