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可再生能源法》修正案草案中,与风电、太阳能相比,有关生物质能的篇幅较少。”在今天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分组审议可再生能源法修正案草案时,全国人大常委尹成杰表示了自己的遗憾。
“可再生能源不要形成只是风能、太阳能的印象。”全国人大常委孙文盛同意尹成杰的说法,并提出应该在可再生能源的定义、原则、规划等方面,把风电、太阳能、生物质能同等对待,提高后者在这部法律中的地位。
我国既是粮食生产大国,也是生物质能源材料的生产大国。每年生产5亿多吨粮食,产生7亿多吨的秸秆。但只有1/3的秸秆被粗放式利用:用于烧火做饭、取暖、饲料等;其他5亿吨多的秸秆被白白浪费。
山东单县建成的2.5亿千瓦生物质能发电厂的经济、社会效益十分可观。尹成杰给出了一组数据:工程使当地农民每年增收9000万元,产生的6000多吨草木灰能作为优良钾肥还田,发电厂的余热用来给城市居民供暖。减排的二氧化碳指标拿到国际市场上出售,每年还有120万欧元的收入。
但这样的案例并不多,在实际发展中,一些地方和部门对生物质能源的发展不够重视,资金投入、政策优惠等方面的扶持力度远远小于风能、太阳能。
尹成杰分析认为,风能、太阳能项目金额大,动辄几亿乃至几十亿,有利于扩大投资、拉动消费,因此得到的扶持大。相比起来,生物质能项目虽然能带来不错的效益,但投资偏小。
生物质能和另外两种能源的区别还在于,风能和太阳能主要依赖企业推动,但秸秆发电则需要政府主导,因为农户不可能主动找到政府发展生物质能。
他建议,在修改可再生能源法时,应从资金、政策上进一步强化生物质能的扶持力度,并对草案内容提出修改建议,“坚持风能、太阳能、生物质能并重发展,并注意扶持有利于农业资源循环利用,带动农民增收和保护生态环境的生物质能的发展”。
全国人大常委刘锡荣则提出,一个值得关注的现象是,生物质能发展中存在技术跟不上的问题。如花了很多钱修建的沼气池,因为不会用,不会管理、维修,最后停掉了。他提出,要发展生物质能,不光要有政策支持,也要在售后服务上跟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