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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促进应收账款流转,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商务部办公厅最近印发了《关于做好商业保理行业管理工作的通知》,试点地区商务主管部门建立重大事项报告制度,重大事项包括持股比例超过5%的主要股东变动、单笔金额超过净资产5%的重大关联交易等。
截至8月20日,全国经批准成立的商业保理公司共137家。从资金来源看,内资保理公司103家,外资保理公司34家,注册资本总计约178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