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提高部分车辆报废更新补贴标准

   2024-02-18 互联网930
核心提示:  商务部昨天发布消息称,近日财政部与商务部联合发布公告,明确了2011年老旧汽车报废更新资金补贴范围、条件及标准,提高了部

  商务部昨天发布消息称,近日财政部与商务部联合发布公告,明确了2011年老旧汽车报废更新资金补贴范围、条件及标准,提高了部分老旧汽车报废更新的资金补贴标准。

  公告首先明确继续对符合一定条件、提前报废更新的城市公交、农村客运车辆以及提前报废的重型载货汽车给予资金补贴,并适当延长了补贴车辆使用年限,将城市公交、农村客运、重型载货汽车等补贴车辆的使用年限分别由7至9年、4至8年、7至9年调整为8年以上(含8年)、6年以上(含6年)、10年以上(含10年)且不到15年。同时,为增强补贴政策的吸引力,参照汽车以旧换新的补贴标准,将城市公交、农村客运、重型载货汽车的补贴标准分别由15000元、10000元、5000元调增至18000元、11000元、18000元。

 
举报收藏 0打赏 0评论 0
 
更多>同类资讯
推荐图文
推荐资讯
点击排行
网站首页  |  关于我们  |  联系方式  |  使用协议  |  版权隐私  |  隐私政策  |  网站地图  |  排名推广  |  广告服务  |  积分换礼  |  RSS订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