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财政厅近日印发了《安徽省省直机关会议、培训、活动经费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进一步加强经费管理,降低行政成本。
《办法》规定,省直机关会议实行分类管理、分级审批、定点管理。省直机关会议共分四类,开支标准实行综合定额管理,开支范围包括住宿费、伙食费、会议室租金、交通费、文件印刷费等,其中:一类会议综合定额为每人每天500元,二类会议每人每天400元,三、四类会议每人每天300元。省直机关会议应当到定点饭店召开,按照协议价格结算费用,其中:三、四类会议应在四星级以下定点饭店召开。除重要法定会议外,二类会议时间不超过2天,三类会议时间不超过1天。电视电话会议或视频会议时间不超过90分钟。会议原则上安排标准间住宿,一律不安排宴请。会议费从年初预算安排的会议经费中解决,不得向参会人员收取或向其他单位转嫁和摊派。对未履行报批程序,以及超范围、超标准开支的经费,财务部门不予报销。
《办法》要求,培训应当履行审批或备案手续,严格控制在省外举办培训。各类培训参照三、四类会议,按每人每天综合定额不高于300元标准执行,开支范围包括住宿费、餐费、交通费、印刷费、教材费、场租费、讲课费等。培训费在年初预算安排的相关经费中列支,省财政不再另行安排。境外培训纳入年度因公出国(境)计划,按照因公出国(境)管理有关规定和标准执行。对未履行报批程序,以及超范围、超标准开支的经费,财务部门不予报销。
《办法》明确,活动实行预算制、评审制、政府采购制、报账制、直接支付制“五制”管理。活动从严控制规模和经费支出,不赠送礼品、不安排宴请和演出等。活动严格遵守政府采购规定,符合条件的货物、工程和服务项目,一律实行政府采购。活动本着节约原则,必须充分利用原有办公设施。省财政厅根据省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按程序报批活动经费预算。
《办法》强调,省直机关会议、培训、活动实行计划管理、预算管理,应事前编制计划和经费预算,按程序报批;应充分利用现代通讯手段,优先采用电视电话或网络视频等形式举办;应当严格执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和公务卡结算目录制度,应当优先使用公务卡结算,不得以现金方式支付。会议、培训、活动结束后,应将主要情况在单位内部公示或向社会公示。省财政厅会同有关部门对会议、培训、活动经费进行抽查审计和绩效评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