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严厉打击土小企业死灰复燃。刚才我已经讲过,各县市都不同程度地存在国家明令取缔关闭或者限期淘汰的土小企业,虽然经过多次执法检查,但死灰复燃的问题依然存在。这是目前我市环保工作中的突出问题,也是群众投诉反映最多的一个问题。这个问题得不到彻底解决,要改善环境质量,要维护人民群众的环境利益,就无从谈起。今年省政府已经下达了全省第一批环境污染末位淘汰企业名单,其中我们运城有80多家。对这80家末位淘汰企业,以及全市范围内所有存在死灰复燃隐患的“十五”小企业,特别是部分县(市、区)长期存在的小选矿、棕刚玉、耐火材料倒焰窑等国家明令禁止建设的污染严重的企业,各县(市、区)政府都要立即采取坚决措施,严厉打击,彻底予以关停取缔。市政府已经决定,今年要组织环保、经贸委、监委、工商、电力等有关职能部门,分别在7月份和11月份开展两次大的环保执法行动,对各县市完成淘汰任务、打击土小企业死灰复燃的情况进行督察督办。对不能稳定达标的企业,要给予黄牌警告,屡查屡犯的,要坚决予以关停。对关停后擅自恢复生产的,要依法予以重处。对土小企业死灰复燃的,要责令县市区政府予以取缔。对不能按时完成末位淘汰任务的,以及在末位淘汰行动中随意放宽执法标准的,要追究政府主要领导人及有关责任人员的责任。尤其是对那些弄虚作假、欺上瞒下,编造数字、应付检查,甚至纵容、包庇、保护土小企业的政府部门和人员,更要按照有关法律规定从严查处,严肃处理,决不姑息迁就。
(二)实现工业污染源全面达标。今年是“十五”环保规划确定的“工业污染源全面达标工程”的最后一年。省环保局已经下发了《山西省重点工业污染源全面达标排放实施方案》,要求我市404家工业企业今年底要实现全面达标。这是我市今年环保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也是一项中心工作。各县(市、区)要按照“限期达标、逾期关停”的原则,依法下达限期治理任务,认真做好辖区内重点工业污染源全面达标工作。市政府要求,限期治理后仍然没有完成治理任务的企事业单位,除了按照国家规定,加收超标排污费以外,还要根据这些企业所造成的危害后果,对其进行罚款,或者责令停业、关闭,不得继续进行生产。在抓好全面达标的同时,要进一步加大环保监管力度,重点解决达标企业环保设施运行不正常的问题,严肃查处把环保治理设施当摆设的违法行为,以确保达标企业都能够实现长期、稳定、真正达标,绝不能让一些企业打着“达标”的招牌,继续污染环境。特别是黄河、汾河、涑水河沿线的几个县市,要把防止发生重大水污染事故作为重点,加强对重点企业和排污单位的监控,对影响汾河、涑水河水质的重点污染企业,要安装在线监测仪,实现自动监控,严禁超标排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