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指导意见

   2023-10-05 机械设备网2120
核心提示:3月4日,农业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联合印发了《2010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指导意见》,并于3月1日预拨了第一批补贴资金100亿

3月4日,农业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联合印发了《2010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指导意见》,并于3月1日预拨了第一批补贴资金100亿元。与去年相比,2010年农机购置补贴政策主要从以下七个方面进行了调整和完善。  一是进一步扩大补贴机具种类范围。按照中央1号文件要求,进一步扩大补贴种类,由2009年的12大类38个小类128个品目扩大到12大类45个小类180个品目,把牧业、林业、抗旱节水及现代农业发展急需的机具纳入了补贴范围。  二是进一步突出补贴重点。适当提高部分高性能、大马力农机具的单机补贴最高限额标准,将大型联合收割机、水稻大型浸种催芽程控设备、大型烘干机单机补贴限额提高到12万元;大型棉花采摘机、甘蔗收获机、200马力以上拖拉机单机补贴额可到20万元。进一步加大对农机服务组织和农机大户扶持力度,对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含农机专业化组织)、农机大户、种粮大户优先补贴。积极推进农作物病虫害专业化统防统治,补贴资金单独列示。  三是进一步细化资金分配办法。综合考虑耕地面积、主要农产品产量、主要农作物播种面积、重点作物关键环节机械化推进、农作物病虫害专业化统防统治、装备结构和区域布局调整需要,以及促进奶业生产机械化、血防疫区“以机代牛”工程实施、汶川地震灾区农业生产能力恢复要求,结合农机购置补贴工作开展情况,合理确定分省区市及兵团年度补贴资金规模。  四是进一步扩大地方自主权和农民选择权。各省区市可在全国统一补贴的180个品目之外,根据当地农业发展需要,自选20个其它品目纳入中央财政补贴范围。对农民年度内补贴购买农机具的数量不作全国统一限制,是否限制购机台数由各省自行确定。进一步明确补贴产品经销商由企业自主确定,农民在省域内自主选择经销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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