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旧船和单壳油船报废更新补助标准出台

   2023-12-16 中国船舶新闻网1410
核心提示:日前,财政部、交通运输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联合出台了《老旧运输船舶和单壳油船报废更新补助专项资金管理

日前,财政部、交通运输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联合出台了《老旧运输船舶和单壳油船报废更新补助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与国家去年出台的《促进老旧运输船舶和单壳油船报废更新实施方案》不同的是,《办法》细化了补助标准,以及专项补助资金的申请和管理方法。按照《办法》,在符合补助资金发放要求的前提下,1艘5万总吨化学品船或1艘5万载重吨单壳油船如果提前8年报废更新,那么国家将给予7500万元补贴资金。

对于拟报废船舶的条件,《办法》进行了限定:其一,拟报废的船舶应该为2010年6月5日前已取得国内、国际运输经营资格的1000总吨及以上中国籍老旧运输船舶或600载重吨及以上中国籍单壳油船;其二,老旧船舶要按交通运输部《老旧运输船舶管理规定》中的强制报废船龄提前2至10年拆解,单壳油船提前1至10年拆解;其三,拟报废的船舶须于2010年6月5日至2011年12月31日在有关部门认可的国内船舶拆解企业拆解完毕。此外,《办法》明确指出,补贴对象是老旧运输船舶和单壳油船报废并购建新船的船舶所有人。

《办法》规定,补贴基数统一为1000元,单船补贴金额="补贴基数×船舶总吨×船龄系数×船舶类型系数,因此,单位总吨最高可获补贴1500元。船舶类型系数方面,客船、液化气船、化学品船、油船、推(拖)船为1.5,集装箱船、冷藏船、多用途船、滚装货船为1.2,散货船、杂货船、其他货船为1.0,驳船为0.6,而内河船系数在同类型海船基础上乘0.7。船龄系数方面,提前报废年数8至10年的为1,6至8年的为0.8,4至6年的为0.7,4年以下的为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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