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时10分许,一名女子将电梯口的告示揭了下来。这名女子称,她是法院的保洁人员,“这张告示已经贴上去好多年了,按照要求,我们对告示进行擦洗,稍后还会贴上去。”
但随后一段时间保洁人员并未将“擦洗”后的告示再次贴上去。
院方人员并没有给出解释
吉林市龙潭区人民法院宣传科邓伟称,“电梯前的这则告示是若干年前贴上去的,院里领导在外地开会,相关事宜他们并不清楚,需要向领导请示后才能给出答复。”
如果真出现事故,该法院就一点责任没有吗?长春永平律师事务所的徐永平律师称,既然电梯存在故障,就应该及时停运维修,“如果真出现事故,当事单位是应当承担一定责任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