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要拓宽选人视野。各镇区选举工作指导组要坚持德才兼备原则,对民主推荐产生的村(居)委会候选人进行逐一审查把关,严格选人用人标准,切实把那些作风正、懂经营、善管理、乐于奉献、能带头致富并带领群众致富的优秀人才选进村(居)委会班子。要按规定程序,把那些经过培养考察、实践证明能够胜任村务工作的后备干部选进村级组织班子,优化班子结构,提高班子效能。要更新用人观念,拓宽用人渠道,按照有关规定从大中专毕业生、回乡知识青年、退伍军人、外出经商返乡等人员中选拔优秀人才担任村干部,切实解决村(居)干部人选缺乏的问题。要排除封建宗族因素对村(居)委会选举的消极影响,注意发现、宣传、推荐、选举小房、小姓、小村中的优秀人才,提高村(居)委会选举质量。
(五)要做好信访工作。各镇区及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并正确对待因村(居)委会换届选举引起的来信来访,要坚持及时、就地、依法解决问题的原则,认真解决和处理好群众反映的问题,依法维护人民群众的民主权利。对群众反映属实,确实存在违法、违纪行为的,应及时对涉及的有关人员予以查处;对群众反映与实际情况有出入的,要向群众说明情况,澄清事实;对群众由于不了解法律法规的规定或不理解国家有关政策而上访的,要耐心解释,做好政策宣传和思想疏导。总之对群众的来信来访,不能上推下卸,敷衍了事,更不能简单地采取强制措施,人为激化矛盾。对可能引起群体性事件的问题,主要领导要亲自到第一线处理,并迅速向上一级党委和政府报告。对因处理来信来访不及时或压制打击造成不良影响的,要通报批评;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依法追究有关部门和人员的责任。
三、切实加强对村(居)委会换届选举工作的领导
村(居)委会换届选举是我市基层组织建设的一件大事,也是全市人民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各镇区和有关部门要切实把换届选举工作摆上重要的议事日程,确保村(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的顺利进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