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坚持依法行政,依法治教
“两基”的推进根本要靠法治。为此,必须强化依法治教行为。我在这里着重强调以下几点:一是乡镇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要通过多种形式,多种途径,大力宣传《教育法》、《义务教育法》、《扫除文盲工作条例》、《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等法律法规,不断增强干部群众的法律意识,要使送子女入学是父母应尽的义务和法律责任、不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是违法行为的思想深入到千家万户,做到人人皆知;二是乡镇人民政府要坚持对适龄儿童少年发放义务教育入学通知书,并负责追究家长和监护人不送子女入学、不送辍学生返校的法律责任,对经教育仍不送其子女就学的,要依法采取相关强制措施,责令其送子女入学;三是对招用应当接受义务教育的儿童少年做工、经商或者从事其它雇佣性劳动的,应按照国家颁布的《禁止使用童工的规定》进行处罚,使用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按照每使用一个童工、每月处5000元罚款的标准进行处罚;四是学校的校长和教师,要努力使学生进得来、留得住、学得好,对拒绝接受适龄儿童少年就学、任意开除学生、责令学生停课、不让成绩差的学生受完九年义务教育、不采取必要措施动员辍学学生返校的,要追究直接责任人的责任。
(三)多方筹措,加大扶持,保证投入
实施“两基”,投入是关键。鉴于我县实施“两基”资金投入严重不足的实际问题,各乡镇党委政府、教育行政部门一定要多方筹措,保证资金投入。一是要继续严格执行政府投入为主,多渠道筹措教育经费的体制,依法保障教育经费的持续增长,努力确保教育经费的“三个增长”,即政府教育财政拨款的增长要高于同级财政经常性收入的增长,在校生人均教育经费逐步增长,教师工资和生均公用经费逐步增长。今年县财政将继续筹措资金,加大对教育的投入,解决“两基”经费严重不足的问题;二是要进一步加大农村教育费附加征收力度。各乡镇必须采取有力措施,依法全面足额征收农村教育费附加,决不允许实征率为零的情况出现,以保证农村教育投入行为法制化、正常化、规范化;三是要继续加大勤工俭学力度,确保生均勤工俭学收入达到80元,以增加救助金,扩大救助面;四是要积极争取省州对我县的支持,妥善解决困难学生就学问题,进一步做好困难学生救助工作;五是要认真落实县乡机关单位和领导干部挂钩联系学校制度,重点是筹措资金救助困难学生,协助做好学生入学和复学以及勤工俭学工作;六是要动员社会各方面的力量集资捐资,财政拨款单位的在职干部职工必须按年工资总额2%的标准捐资助学,建立困难学生救助基金,专项用于救助困难学生;七是要提高教育资金的使用效益。财政和教育部门要根据年度经费来源和使用情况,提出分析报告,主动接受人大、政协和人民群众监督。财政和审计部门要加强对教育经费的监督和审计,坚持制止克扣、挪用教育经费的行为,加强“两基”工程建设项目的监督力度,使有限的教育经费发挥更好的效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