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岁那年,王宝强村里放露天电影,全村老少都拎着板凳去观看。银幕正面反面坐满了人。他记得,那一天放映的是李连杰主演的《少林寺》。看过后接连几天他梦里来来回回都是这部电影。
于是,王宝强向父母提出要去少林寺学武拍电影。“我可不愿意像我爸爸一样在家里一辈子种地。”三个孩子中最小的这个对他妈说,“太没意思了”。
软磨硬泡之后,1993年,8岁的王宝强如愿离开了家乡河北省南和县,去了少林寺,剃头当了小和尚。原本以为少林寺就是拍电影的,去了才发现根本不是那么回事,只是时而有摄制组前去选景。在少林寺6年,拍电影这事,“我从没参与过”。源自你我赚钱网 师兄弟们学武有想当保镖的,有想当武术教练的,有想做武术表演的,而他,也只有他,学武是为了拍电影。“其实挣钱不挣钱都是次要的,只要全村人都能看到你就行了。”王宝强总是幻想有那么一天村里人能惊喜而艳羡地对他喊一嗓子“哇!宝强,我们看到你了”,这样,“也好给父母争点光彩。”
当然,村里人都觉得他在“说胡话呢”。“我长得也不好看,个儿也不高,父母又不是干这行的”,所以,当他告诉父母要在冯小刚的电影里演一个“灵魂人物”时,他的父母根本不相信。直到同村在北京打工的老乡把登着介绍该片的报纸带回家,他爸爸才相信儿子与刘德华一起演戏的事是真的。拍完戏后王宝强回了一趟家,一看到他,爸爸就高兴地喊:“我们家‘傻根’回来啦!”
“所有大人,连我们村的村长都蒙了。”他大笑着,露出两颊憨憨的酒窝儿,“他们肯定想,怎么可能呢?”
“怎么可能呢?”王宝强现在想起来都像是做一场梦。
1999年,14岁的王宝强决定离开少林寺到北京争取一个上电影露脸的机会。他干武行,在剧组打杂,当替身,有时也当群众演员。他心里很清楚,很多人混了十年八年甚至一辈子都混不出来。当替身一天最多100元,当群众演员一天20元,但这样的活儿都很难保证。无奈只能三四个人同租100多元一个月的一间小平房。终于有一天实在没钱了,他加入了一支建筑队,给刷墙工打下手。一起干活的人打趣他:“你来北京不是来当明星的吗,咋跑来刷墙了呢?”




